《大众日报》报道:六项创新确保百姓“ 看好病、少花钱”
来源: 作者: 日期:2010/10/23 3:11:13 浏览次数:8239
对新医改,面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迫切要求,济宁脉管炎医院创新性地提出了采用比较医疗方式解决脉管炎和其他血管栓塞性大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服用药品治疗的脉管炎和其他血管栓塞性大病患者为主,评选出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让众多的患者服用,使其“治好病、少花钱”。
济宁脉管炎医院治疗的脉管炎和其他血管栓塞性大病患者,约有 98%的患者服用过“活血化瘀”、“ 溶解血栓”、“ 扩张血管”等几十种中药或西药,绝大部分无效,导致病情恶化,足、手和腿溃烂坏死,有的截肢残疾,甚至死亡。为此,必须评选疗效好,价格低的药物来治疗此类疾病,这样才能满足患者“治好病,少花钱”的要求。评选质优价廉的药品,必须是以服药的病人为主的评选。
具体方法是,卫生、医药界举办“脉管炎及各类栓塞性血管病”所用药品、治疗方法的疗效、价格“擂台赛”,以此评选出“疗效最好、价格最低”的药品和治疗方法,供患者自主选择。由相关领导出面,组织卫生、药管的行政机关、专业学术团体成员成立“评审”组委会,负责“评审”全过程并负责联系参加评审的医方、患方,制定评审细则,安排评审程序、时间、场地及资金筹集、使用、宣传、奖励等方面的工作;由患者及专家教授(患者比数应占2/3,从接受治疗的患者中产生,专家教授占1/3)组成评委会负责评选药品;由举办地公证处派员组成公证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评审”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情、合理地进行“评审”。
各参加“评审”单位收治的患者,治疗前医患双方需签订治疗收费合同书,其内容为:(1)对接受治疗的患者暂不收费;(2)在临床治愈或有效后按评选出的“疗效最好,价格最低”单位的医药费数额收取;(3)无疗效者医药费分文不收(疗效标准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疗效最好,价格最低”药品的“评审”办法:(1)接受治疗的患者依据治疗前后病情变化情况、医药费数额多少进行现场口述和投票评选。(2)评委会其他的成员必须依据病人的发言、治疗前后拍摄的照片、影像进行现场口述和投票进行评选。被评选出的“疗效最好,价格最低”的药品的发明单位及个人,由卫生行政和药管部门及相关学术单位、评审组委会分别颁发奖品和证书。
同时,参加“评审”的医方在评审现场应详细说明自己所用的药品的疗效、价格及毒副作用等,供患者自由选择。在治疗时,应允许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记者采访,真实记录下治疗时病情的轻重程度;治疗结束时,再记录下疾病的显效、临床治愈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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